您的位置: 公司首页通知公告 → 正文
通知公告

关于做好2013届毕业生教团队格认定工作的通知

[日期:2013-05-02]
各学院、毕业生同学们:
依据呼和浩特市教育局2013年春季教团队格认定工作相关安排,现开展公司2013届毕业生高级中学教团队格认定工作,具体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资格:
1、2013届全日制统招本科师范类毕业生;
2、2013届全日制教育硕士毕业生。
二、时间安排
1.网上申报时间:2013年4月28日??5月8日
2.现场确认时间:2013年5月9日??5月22日
三、申报网址
中国教团队格网(http://www.jszg.edu.cn
四、教团队格认定流程
(一)网上申报
1.进入中国教团队格网(http://www.jszg.edu.cn),点击“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”,再点击“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注册”, 进入申报系统后,详细阅读提示信息,按系统提示认真、细致、准确填写报名信息、上传电子版照片等。如有疑问,可参阅网站首页“申请流程”中《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教团队格认定网上报名流程和操作指南》。
其中,申报第三步(选择认定机构):资格种类选择高级中学教团队格;省选择内蒙古自治区;市选择呼和浩特市;认定机构选择呼和浩特市教育局;任教学科按本人所学专业选择。申报第四步选择确认点:选择全讯白菜网站。申报第七步填写申请资料:普通话水平选项,蒙语授课员工填免测;毕业时间统一选择2013年7月1日。
网上申报时上传的电子照片要求:红底证件照,宽114像素,高156像素,大小不超过20K,jpg格式。
就业指导中心根据历年公司毕业生网报实际情况,制作了《2013届毕业生教团队格认定工作网上填报说明》(见附件),包括每一步骤的详细说明、截图和历年容易出现填报错误的提示,请毕业生同学们务必详细阅读,参照填报。
2.核对填报信息,确认无误后提交报名信息。 提交信息成功后,系统将返回此次报名生成的报名号,申请人要牢记登录密码,为后续再次登录系统查看、修改填报信息以及打印申请表时使用。
3.按照系统提示,打印《教团队格认定申请表》(此表为系统自动生成,不可手工填写,A4纸正反面打印,不得有页脚、页眉,粘贴与网报上传一致的照片),《教团队格认定申请表》转换为PDF格式后,逐页正反面打印。非系统自动生成打印的“教团队格认定申请表”,将不予受理。表中的内容应与网上报名时填报的信息完全一致,并在“承诺书”上签名。打印《思想品德鉴定表》,此表由学院填写鉴定意见,学院员工工作负责人签字,并加盖学院公章或公司党总支公章。
(二)现场确认
网上申报结束后,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。未按规定时间现场确认的,视为自动放弃申请。因错报、瞒报而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负。
1.提交材料(现场确认时以下材料原件审核,复印件上交)
  (1)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(集体户须到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“户籍证明”);
  (2)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,蒙语授课员工可略;
  (3)教团队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;
  (4)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;
(5)成绩单(加盖教务处公章),选修教育学二学位获得申报资格的毕业生同时提交二学位成绩单;
(6)小两寸红底照片2张(宽3cm,高4cm),照片背面标明姓名、学院、学号(用于制证及体检,所用照片必须与网报上传电子照片为同一底版)。
  (7)档案袋及封面。申请员工请于5月5日开始到各学院学工办领取档案袋及封面,自行填写,并按封面所列目录准备材料,顺序排放,现场确认时统一上交。封面不需贴在档案袋上,作为提交材料首页即可。
2.材料要求:提交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或复印。
3.现场确认地点及相关安排另行通知,请关注学校就业信息网。
(三)体检
集团按上级要求组织体检,具体事宜另行通知,请关注学校就业信息网。
(四)确认出证
证书制作时间:6月25日至7月5日
(五)注意事项
1.所有申请人员务必按照本通知时间安排完成网上申报工作,逾期未完成网报,系统自动关闭,责任自负。按上级要求,学校只能为应届师范类毕业生联系办理教团队格认定,不补办,不延办。
2.教团队格认定系统对申请人填报信息的准确度和真实性要求极高,申请人员务必按照系统要求准确、真实填报,如因本人填报信息有误导致无法完成认定工作,责任自负。网报结束后,个人信息将不可更改,责任自负。
3.提交成功后,系统生成此次报名生成的报名号,请申请人审核报名所填写的姓名、身份证号、密码及报名号,这些资料是以后修改报名信息以及现场确认时的重要查询条件。
4.申请人请牢记设定的登录密码,一个身份证号每年只能申请一次,忘记登录密码不能登录也不能再次注册,责任自负。
5.网上报名结束后,同学们仍需关注就业信息网及时了解现场确认和体检安排,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现场确认和体检的,视为自动放弃申请。
请各学院按文件精神通知符合办理条件的毕业生,毕业生同学们相互转告,及时参加本次认定工作。
咨询电话:就业指导中心 4392375